2011年10月1日,机动车同方向追尾我妈妈行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我妈妈左手粉碎性骨折住院。现在车辆检测认为三轮电动车是机动车。事故认定书为妈妈为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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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到书面材料,无法判断认定书是否合理。如果你对认定书有异议,应当在期限内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异议。
你可以先跟对方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你母亲可能构成伤残,等出院后跟伤残鉴定单位联系。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你可以与本人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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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妈伤好了之后,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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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觉得不合理,在拿到认定书三天内应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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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