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四人公司,公司原法人占30%股份,原法人重病期间,其他股东伪造了法人的签字,变更了公司法,后又将公司资产,以虚构合同,虚报发票的形式,将营利的公司做成负债.请问其他股东应负什么样的责任?有刑事问题吗?能判几年?谢谢.谁擅长打这种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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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抽逃出资,公司、未参与的股东或债权人可起诉该些股东;视情节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罪: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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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去法院起诉,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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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股东侵害公司利益,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需根据主客观情节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量刑需根据各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大小,及犯罪情节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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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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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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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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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向法院起诉处理。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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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