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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之前户籍是农村户口,但是当兵之后户口已经迁回部队五年,09年底复员,之后一直在城镇生活,租房办厂,期间户口还没有迁回来,到2011年4月户口迁回农村,当月参加工作,上班合同9月份才签,4月到9月期间都在公司培训实习,签合同将近一个月之后出交通事故身亡,现在是按农村户口赔偿还是城镇户口?

交通事故
2011-11-02 09:58: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民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2006年4月3日
    注:200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印发该复函予全国各地高级法院,参照适用。
  • 在城镇务工并居住满一年的,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