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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上班(时间在2009.4.17)一年后,公司体检时查出来肝功能异常.初步诊断病因是公司环境造成的,职业病鉴定还没有申请。此后,(时间在2010.12.22)住院接受治疗一直到现在,公司是以 医疗期间 的方式处理的。基本工资有的,医疗费报销。请问: 1.这种 医疗期间 是否有时间限制。有的话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2.在合同期没到,身体又没康复的情况下,公司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3.在合同期到。身体没康复的情况下,公司能终止合同吗?(终止合同意味着公司不在续签,以后我要自己治疗)。 4.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我能提那些要求。也就是有那些合理的补偿。 谢谢!

其它综合
2011-11-01 17: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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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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