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若干年前家母向A借了4万元抵押了自家的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农村临时土地证的房屋)限期4年归还,还未到4年家母便去世了。当时A找我还债,我很肯定的跟他说我要这个房子,由于当时年纪小没有经济偿还能力,这事便拖下了。若干年后我找A还钱被他告之已经卖给B了,我通过多方打探已经联系上B,多次约他出来协调这事他都没有意思出来。
我一怒之下便将我家的房子给拆了,希望可以逼B出来协商,但是他始终就不出来。我想一边建房子一边等B出来,当地村委不给我建房子。我想知道我家这个土地证从A到B的转让过程合法吗?是不是至少应该让我知道呢?还有我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拿回我家的土地使用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