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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利用合同诈骗了我10万元预付款,我在浙江金华,对方和我签合同时用的公司名是广东茂名的公司,他人是住在广东高州,现在也在高州,身份证上的户口所在地又是广东湛江,我给对方打款收款卡号是属于广东江门的,我该在哪里报案?向哪一级公安机关报案?急急急!谢谢。

刑事行政
2011-11-01 14:43: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