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年龄在18岁左右的学生在商店消费时遭到几名不明身份人物的殴打,致使头部外伤出血,当时该学生跟三个同学一起,另外三个同学当时就走掉了。(可能是该学生在学校得罪了同学,遭到同学的报复)事后该学生家长找到商店要求看当时的监控录像,经由本商店店长讲监控调出查看。发现出事的一小时内由于线路原因没有正常录像,向该学生家长解释唔用。该学生家长遂诬陷说是商店内部人员搞鬼,故意删掉监控。现已报至公安部门,该家长一口咬定要求本商店承担责任,请问:目前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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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商店将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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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在安保义务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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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打人者负责,商店也有一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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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在没有保障消费者安全范围内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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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详细欢迎电话咨询东莞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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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