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在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摔断腰椎及两根肋骨,而后该承建公司送其入院治疗,手术使用了钢板固定,出院修养近三个月,感觉无明显疼痛症状,现双方因补尝协调无果,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达到可评定伤残等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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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达到评残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建议来电详询。彭大成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510137762)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彭大成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年来,办理过大量的各种类型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深谙广东地区各级法院判例和诉讼程序,具备娴熟的律师执业技巧,善于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迅速理清案件焦点,及时发现案件胜诉点,能够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同。彭大成律师秉承着“诚信、专业、高效、尽责”的律师执业理念 ,愿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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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到劳动部门申请。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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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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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可能构成九级伤残,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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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达到伤残标准,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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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