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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为车上乘客,在上班时间,由于车轮爆胎,导致死亡,四肢骨、死者本身与车主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现在双方都没有导致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家属应找谁索赔

交通事故
2011-10-31 22:03: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该案应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由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损失。

    该案死者是在车外被槽罐碾压死亡,按我国的司法实务惯例,应转化为车外人员,死者依法受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护。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雇主责任为过错责任,即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如追究雇主的赔偿责任,将承担败诉风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贵方代理人判断法律关系存在方向性失误,难以维护贵方的应有权益。其在计算赔偿金额上亦存在重大偏差,在法庭上处于明显劣势。

    如贵方同意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雇主一方将全力配合贵方尽可能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减少贵方的损失。
  • 由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好,就所述情况:
    1、雇主;
    2、协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因你方所述情况较为简单,上述仅是初步分析,供你参考。如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并需要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处理方案的,可以当面咨询或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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