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女大学生跟着男网友离家出走,女孩子表示不上学了,也不回家了,男网友哄着女孩子在上海打工,男方的父母和她们在一起,他们表示不知情,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女孩子的家人很着急,报案警察表示是家庭问题不予立案,女孩子已满16难道没有法律可依任他胡作非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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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出于自愿作出的行为,男方无责任。如家长不放心,可自行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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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多沟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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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女方出于自愿,男方并没有违反法律,只是道德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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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自由,法律不干涉;但你们可以找到女孩,做思想工作,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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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