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7岁男孩,被姐夫(吊车司机)叫到工地上当学徒工,该男孩无操作证,对吊车知识不懂,在工地上,修吊车时不慎从高空落下,眼睛受伤,十级残,现在该男孩起诉吊车车主按雇佣关系赔偿,但该车主却说,当时他们并没有叫他姐夫招学徒,是他自己愿意去的,而且他们知道他在那里后,也表示不让他在那里干,但该17岁男孩不走,双方并未形成雇佣关系,不应赔偿,而且,出事后,男孩的姐夫也在工地上支了一万多元钱,这些钱车主也打算要回。男孩方认为,车主并未撵他,就是招的学徒工,车主受益,双方形成雇佣关系,车主应该赔偿,现在问双方之间是否形成雇佣关系?
-
一、一般来说没有特殊的情况能构成雇佣关系。
二、但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看你们双方的证据了,真想解决问题当面详谈。来访者提前联系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是否构成雇佣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协调不下,尽快起诉,别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有需,可委托我办理。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