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二天与老板外出办公途中受伤,脚骨折。医生判定最少休息一个月。老板最初是说给我两天的工资和医药费让我走人。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老板说来我家,教我如何在家办公。结果一拖再拖。最后我提出按劳动法一次性解决。他便让我直接去告他。我想咨询一下,站在打工者的角度,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未签署任何文件证明我是公司员工。受伤的过程只有老板清楚,很担心他会否认。但手机里有老板和同事关于工作事件交流的短信。在和老板回到公司后,同事也有看见我不能正常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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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到劳动部门申请。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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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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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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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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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