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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祖母属于军人遗属,94年嫁到北京,与当地一退休军人结婚。如今祖母身体状况不佳,不再有照顾老头的能力,老头的几个女儿强行将我祖母送回家乡,并且谎称两人婚姻状况破裂,强迫离婚。他们已经起诉过一次,法院没有批准离婚,他们应该会再次起诉。两人的住房,以前是国产由男方工龄购买,后来共同迁入另一套军产住房 (原住房被干休所占用),产权为男方所有。另外男方还得到干休所一次性的房改补偿20多万。我祖母被强行送出北京后,目前居无定所(因为再婚失去了原来的遗属身份),请问如果依照程序法院强判离婚,我的祖母能向男方索要住房补偿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1-10-31 11:26: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