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57岁的妇女在工厂上班因工作上问题与一36岁妇女发生口角,被其立即召来5名男子进厂威胁,其中14-16岁该子出手将57岁妇女打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左脚胫骨骨折...派出所经法医初定为“可能轻伤”至今还没出院,嫌疑人不负医药费,并不理不问,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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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交通食宿费等。
2、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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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和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伤情,对方将承担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以免超过时效,时效只有1年。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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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伤残鉴定,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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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到相关专业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后根据鉴定情况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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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要警察履行法定义务,抓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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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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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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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协商不好可以根据案情起诉索赔。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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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
如需法律帮助,建议直接来电咨询律师或者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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