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1990年结婚.虽说磕磕绊绊感情一般.但是还算可以.2009年我发觉他有了外遇.但是为了两个孩子.我忍了.到了09年底我的孩子当兵走了.他和那个女人更张狂了.我有心脏病.现在到了心衰的地步,他还是哪个样子.今年就更什么都不干了.还经常不回家.我管了两次还打我到我住院.我为了两个孩子能有个完整的家也忍了.最后他竟然逼我离婚.在家也不吃饭.也不说话.有的时候或不干.最后万般无奈我在他的逼迫下离婚.两个孩子都给我了.我想问我能离婚吗.我没有生存能力.我能否从新修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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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诉讼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可以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确有困难的,法院在财产分割是还会多照顾一些。男方属于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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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补偿。关于其他问题,需要经过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后,才好分析,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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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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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在协议上签字了,但如果没到民政去办理,还是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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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离婚由你本人决定。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能属于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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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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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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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