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都是四川人,在东莞打工已经三四年了,但这几年我们几乎都没在一起过,已经感情破裂了,虽然离得很近,她在石龙,我在茶山,我也多次跟她提出离婚,但她不同意,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在东莞起诉离婚吗?我在工厂有居住证,她在石龙自己开小店应该没有办居住证,请问如果可以在东莞起诉离婚的话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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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拿到她在石龙居住超过一年的书面证据,就可以选择在东莞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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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证明女方在东莞居住1年以上的证据或她离开户籍地1年以上的证据,才可以在东莞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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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有证据证明女方在东莞居住满一年,这样才能在东莞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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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东莞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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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您可以直接去您现在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确实是因为感情破裂,经调节后无效,法院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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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在此地有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可以在本地起诉,详情可来电本律师了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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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