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私人煤矿做了4-5年的矿长,09年一月在一次下矿井检查安全事故时被打伤,住院一个月,由于没有做工伤鉴定,能否获得赔偿?现在已经辞职,老板不赔偿,自己去做了个工伤鉴定(没有经过劳动局的那种),伤残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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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民法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现在您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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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到劳动部门申请。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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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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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