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我家房屋拆迁的时候。搬了之后。房架子卖给拆迁的人。3000块钱什么都不管了。签了合同什么都不管。可是后来拆迁的时候,有个工人出了事。腿摔断了。当时我出于好心给了1万块钱赔偿他,其实不关我的事。合同已经签了,什么都不管。看2011年4月他又到法院告我,说要我赔偿一百万。法院传票来了。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内,真着急,这种事情应该怎么解决。结果会怎样?期待法律专业人士帮助一下。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11-10-28 15:42: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