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叔被一正常青年男子在不明真相(误把我叔当成事发前一天偷了他家狗的人)前用棍将叔打成脾破、肋骨断裂、腹腔大出血。现在叔正在医院救治。对方要求我们现在签谅解书,理由是可以让他适当减轻刑事责任,并且才能取保候审。如果我们不签这份谅解书,他们将从明日起不再到医院缴治疗费。我叔家境相当贫寒,是地地道道的种地农民,一家五口聚居在不到60平方米的土墙瓦盖房内,根本无力支付这笔治疗费用。请问这份谅解书能签到吗?如果他们不再支付医疗费用,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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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他们不支付医疗费,导致出现严重的后果,他将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这时应是他们求你们,而不是威胁你们,并且他这种行为也属于酌定从重情节。如果他们不给钱,你们就去找公安机关或当地政府或直接起诉。既然他们这样,我建议你们不签,他们欺人太甚了。你签了后续的赔偿更不好谈。建议你最好聘请律师,争取更多的民事赔偿。我是资阳的,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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