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个女员工在本年4月份得知怀孕后马上请假一个月,6月份回来后公司安排她不计件购五金并发3000元工资,但做一个月收工资时觉得不合算,又说不来上班直接在家做可否,公司同意她回家做,但要保证质量,但这人在7月底回家后,又说要举行8月16号的婚礼在8月4号就提出不做了.时间没空不能做所有事务转回公司做,于是公司请回一个代替她工作的人员.她没有请假也没有说什么的情况下就一直在家休息到9月13日,由于是她不时回信息来公司说自己要在家帮妈妈做农活,家里也要煮饭等不来上班啦.公司于是说这样公司是不发工资并当自动离职的,她才跑回来,但回来后问她做什么,安排企业做计件她又不作声又不做事,只与其他员工帮忙老板当时就说你这样回来只能当你来公司玩的,不是工作不发工资的..结果老板发9月份工资没发,只给买了750元的社保五金.于是这样在10月20号带上家人来公司吵架并要求发放工资全额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