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嘉定一个体老板挂靠上海X有限公司 的名义,在曹宝路接了一个工程来做, 我能作为其中一个技术员被个体老板聘用 , 当初是和个体老板签了一个简单的合同 ,这个合同的署名是个体老板签字,工程结束后呢, 个体老板没有付给我当初说好的工钱。后来一直纠纷,没有付款给我 ,然后我找到国利公司,国利公司给我们出了个保证书,保证在2011年5月30日付款 ,然后呢,一直拖到先在也没有付给我。国利公司单方面说个体老板现在对我的欠条数额有异意 , 但是呢我今天想方设法给个体老板通了电话 , 个体老板在通话中确认了以欠条为准这一说法, 我呢把这个通话做了录音。再次找国利公司,国利公司说要打折付款或采取分期付款来拖延我。 我现在也很无奈,首先是国利公司不承认数额,现在说要打折或拖延。我想走法律途径拿回我应得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
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款项。
-
可以对国利公司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