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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十二月份的时候,上课起立时,有一个学生扭屁股,我当时一时冲动,把他拉到讲台前,想拍他的头警告一下,他头一仰,结果拍到了他的面荚上,这样有两下,当时面荚是有点红,后来班主任老师知道后告诉校长,到第二天,校长叫我做深刻的检讨,向学生本人赔礼道歉,我都做了,还在校会上批评了我,还扣除我当年的二千元德育费,我深刻认识到了错误,感到很是后悔。当时,学生没有告诉家长这个情况。这几天,学生家长知道后,到学校来闹。学校要求我亲自上门赔礼道歉,我前天在一位退休老师的陪同下,买了道歉的礼物上门,他不接待,不接受,第二天,在退休吴老师的劝说下,同意晚上到吴老师家好好商量,商量时他提出精神损失费起码一万,还包括其他医疗费用说起码三万元,否则将采取其他途径来解决,我该怎么解决呢?

民事相关
2011-10-28 11:12: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让他们一项项列出赔偿标准及赔偿的法律依据,不是他们说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虽然您这样做不对,但您已经道歉,且未造成严重的后果。对方的赔偿应属无理要求,可以拒绝。因涉及您以后的工作,最好能协商解决。
  • 您好 只有精神损害赔偿 没有精神损失费
  • 您好 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一万这么多是不可能的
  • 您好 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一万这么多是不可能的
  • 不予赔偿,没有造成实质损害。
  • 由他去起诉,根本不需要这么多钱的。
  • 家长有借机敲诈的嫌疑,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不需要赔偿这些费用。已经赔礼道歉了,认识到错误了,不需要盲目答应别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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