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具备严重情节或严重后果时才成立此罪,还是只要实施了行为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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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只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即构成犯罪,并不要求一定要有实际的危害结果发生。鉴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极大危害性,刑法把危险犯就作为处罚对象,把对人体健康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作为加重处罚的一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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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即只要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即构成此罪,并不要求一定有实际的危害结果发生,如果造成危害人体健康后果的,构成该罪结果加重犯,法定刑升格为三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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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定。建议委托辩护人,查清案情,争取从轻判决。需要法律帮助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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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是危险犯,只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就成立此罪,不必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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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罪为行为犯,数量影响刑期,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建议及时处理。
本回复仅仅依据你的文字陈述,实际处理程序可能因实际情况的不同出现一定差距,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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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就涉嫌犯罪,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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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