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10年前再婚,她是老实的农民。再婚时带着9岁的女儿,没有财产。10年里为男方操持家务,干农活,去他的工地上帮忙。期间在工地上还造成脚背骨折,前年又做了子宫全切术。她老公很小气又古怪,对她一直不好。我们打算让她离婚,他老公威胁说:我姐别指望他的一分钱,他为我姐姐付了生病的钱已够了。请问我们提出离婚的话,我姐能分到一些财产吗?具体该如何办理?谢谢
-
你好,你姐老公的说法不对,如果没有约定婚后财产为各自所有的话,她老公在他们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共有财产,你姐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如果决定要离婚的话,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诉讼离婚。如需帮助欢迎致电咨询。
-
可以分割到婚后十年期间创造的财产的一半。
-
可以分割婚姻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
-
再婚后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姐有权分割。但是要证明财产情况。离婚可以先协议,如不行再诉讼。
如需要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
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和收入,有权要求平均分割。问题是要掌握有哪些财产。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