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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月份我办理退休手续,海淀 档案说:需要补交92年-99年养老保险费,我原单位说:我1997年8月已经离开该公司,社保、工资关系已不在该公司当时无法补交。而且97年我公司还视同自收自支事业没有参保,无需补缴,在我之前类似退休的员工都没有补交。海淀社保不认同,审批人9月初去市社保X科咨询后告诉我说:需要补缴,后我跟原单位办理养老同事去市X科,科长说怎么补缴要去四层问养老处,我们去养老处,杨处长看了相关文件并听我们介绍后说:不用补缴,让我原单位同事写个申请、并提供所有跟我类似情况同事资料,说审后下个文件给海淀人才。原单位同事在十一前将所有资料送过去,她看后说:不用下文,原文件写得很清楚,当时属于事业单位不用补缴。让海淀人才审批人给她打电话。但海淀负责审批的人不肯给她打电话,说我们只认文件不认电话,后跟市社保杨处长电话沟通她说:让海淀X科科长给她打电话,我们去见海淀X科科长,她后跟杨处长通话,跟我们说:已确认需要补缴。这件事情前后折腾了三个多月!咨询一下市社保可以出尔反尔吗?耽误几个月的养老金由谁来给补发?

其它综合
2011-10-28 09: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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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