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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有A B C三人 A通过B向C要一笔款项 有一个客观事实是要这笔款项的前提,这个客观事实B和C都很清楚,且有明确证据表明他们都知道而且很清楚这件事。 但A在提交的书面材料中,竟把这个客观事实遗漏了 最后款项分批到位,在这个过程中,A发现了这个疏漏,并想把这个客观事实补充到书面材料中,所以就去找B 但B很不把这当一回事,且A从没有跟C直接联系过,所以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请问A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负担什么法律责任吗,谢谢

刑事案件
2011-10-27 16:27: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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