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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已婚男人,但我在酒吧玩的时候,认识了第三者,我对她有了好感,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大半年里,她经常要我买那个,买这个,而且都是挑很贵的东西,当处我怀疑,她是为了钱才和我在一起,我原来问过她,如果那天,我一无所有了,没有钱,没有事业了,没有房子,还会不会和我在一起,她说不会,当时我也没说时候,现在我已经离婚了,请问下,我能告她?能追回用的那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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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07: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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