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事的是幼儿体育器材销售。
今年8月我们在北京招了1个代理商,签订了代理合同!
现在代理商要求退还代理费10万元,所给理由是我们没有相关资质。
代理商要求3种资质“官方授权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国家法律批准生效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及产品代理销售许可证。”,我们提供了其中的质检合格证,另外2种我们没有查到是什么部门颁发的,是否是我们招代理商必须的,我们的营业执照上有销售体育用品、玩具。
下面我们该如何做比较合理?麻烦你了!
谢谢。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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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认为执照为基本的合法经营资质,至于是否应具备其他生产性条件要看是否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对产品代理销售许可只要生产商追认即可。严谨期间请带上全部资料面讯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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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约定及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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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该商品,产品合格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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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代理合同的约定是否需要提供或者按照行业规定应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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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产品合格证的话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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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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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销售的产品有质检合格证,没有违约行为,可要求代理商按代理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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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们的代理合同中有无提到相关资质问题,如果没有,对方解除代理合同属于违约,您们可以拒绝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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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的理由不属于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如果你们约定的解除条件也没有该情形,你方可以拒绝退还,并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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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的约定,产品的合格证,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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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质检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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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