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1年2月16号进厂的,4月4日受的工伤,八月底鉴定下来了是十级,9月3号我把鉴定交到厂里,拖了两个月10月22号赔偿才下来,社保局赔了一次性伤残补助是一万零七百,六千多的医疗费,厂里扣除医疗费,只给我了一次性伤残补助,这个赔偿合理吗?我现在如果辞工的话还能多拿些赔偿金吗?能多拿多少?我们厂是高温作业,我的手受不了,我不想干了,天阴下雨指头里面就痒的难受,有时候不小心烫一下疼好久,晚上睡都睡不好,我问了一个律师他让我起诉,可我不知道起诉的理由是什么,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律师打官司能赢吗?费用是多少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