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2009年以我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和丈夫的关系不好,这套房子老公一分钱都没掏。我想问一下:就是这套房子能不能公正一下,以后离婚了这套房子不在夫妻共同财产。目前能不能把这套房子公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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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三》,有证据证明该房子是你妈买的,且登记在你的名下,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的,无需办理公证即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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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婚姻法呢 你妈出的钱 到时 离婚了 能证明是你妈给的 又在你名下的 是可以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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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义下,原则上属于你的财产,不需公证也属于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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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证据证明是你母亲支付的房款房产就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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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买房时间和真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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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你妈妈出资,并且由你妈妈偿还贷款,个人认为该房产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证据很重要,建议搜集并保存好证据。如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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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公证的。也可以做律师见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收费比公证低很多。
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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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