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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西人我妈妈家有一块山是我爷爷他遗留下来的,我爸也不在了,我有4个姑姑以嫁出去40年了,现在那块山卖了40万块钱,我姑姑们回来我妈家要分钱,请问这钱该怎么分呢,我有3姐妹

继承
2011-10-23 21:36: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按法定继承办理
  • 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建议来电详询。
  • 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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