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某某13日早上去医院急诊,当时病人说是心痛,做了相关检查,急诊室医生强烈建议入住心血管科住院,等病人办好住院手续准备入住心血管科病房时刚好碰到心血管权威专家帮忙复查一下,经权威专家检查完提议到消化科会诊,后面病人到消化科确诊为急性胃炎。然后配了一天的胃炎药水在急诊打吊水,,医生建议吊完水看情况在定是否需住院。到13日晚上6点挂完吊水,病人感到舒服多了,就没住院回到家里。第2天还是吊了一天的看急性胃炎的药水,白天病人无其他诊状,在晚上8点多准备在家睡觉突然病人又开始疼痛,家人马上送往医院急诊,到了急诊做了心电图之类的检查,发现病人心跳过缓急需抢救,然后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死亡结论是心脏大动脉瘤破裂。 这个是否可以追究13日那位心血管权威专家对病人检查的疏忽的责任,还是追究医院的责任。 从上面内容来看,是否可以追究为是医院的误诊才导致病人的死亡的责任???

医疗纠纷
2011-10-29 12: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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