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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驾车正常通过十字路口时,突然,从左侧路口窜出一农用三轮车,越过对面的三个车道直撞向我的左前车轮与车门之间,造成我的车辆失控滑出近60米处路边停车。我头部左侧被撞掉的左侧后视镜破窗而入击中,脸部,脖、项多出表皮被飞溅的玻璃碎片划伤,对方车翻倒,驾车人抛出后后脑着地当场死亡,对方车辆无牌照。我拨打了120,122后主动到事故大队报案做笔录。请问律师先生我有责任吗?谢谢

交通事故
2011-10-24 10:43: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 协商赔偿事宜: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 要由交警队根据事故成因进行责任认定
  • 具体责任由交警作出,你可能具有次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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