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前晚上无证开面包车撞到骑三轮车的老婆婆,碰撞倒地后因为她上次车祸脑内所留的钢片松动导致脑内积血,现在已治好,在这次车祸之前她有间歇精神问题(可能是上次车祸导致),现在又转到精神病医院做理疗,交警开出的拘留15天说要对方签字开能满15天放人,对方不签字,还要继续为老婆婆治疗,想问下该不该继续为其治疗精神病付款,现在交通造成的伤害已经治疗好还需不需要赔偿,如要赔偿是什么标准。在就是交通事故交警那边会有什么处罚类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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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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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应当作出事故认定,你如果对认定不服,可申请复核。如交警对你处罚,你不服的话可提行政诉讼。赔偿的问题,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如需律师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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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能力承担或者根据责任确定分担的话,建议你等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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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承担治疗精神病的医疗费用,要看此次交通事故与伤者的精神病的复发有无因果关系。另要看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医疗费用超出交强险1万元范围外的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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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