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古冶区人。2011年5月31日从**家私承包送货,承包合同期限是一年。因送货人元生病,有两天是我找家人一起送的货。老板以我人手不足为由不让我送货了,于9月24日开始找别人送货。合同上明确规定送货人员的选择和费用由我负责对方无权干涉。规定把家具店出售的所有商品都承包给我送,不得令包他人,也没有耽误他送货,合同上的规定我都没有违反,老板就是不想往外包了怎么办?合同上违约金是2万元,老板不想认。合同上规定15天以现金的方式结算一次佣金,现在都一个多月了老板也不给算工资,说给工资可以但要我把合同给他。这算不算拖欠工资啊?律师能告诉我怎么维权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