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合同上说上两险,结果只给上一险。去年冬天就签正式合同了,签得两年。今年夏天才给我们办保险少上了7个月。在未说明的情况下就我们扣押金,下班以后还让我们工作一个小时。虽然昨天经过几个员工的谈判返还了押金和三个月的医疗保险,今天刚说几句老板态度极其恶劣,破口大骂,而且冲过来要打我们。我们赶紧逃回寝室,并且报了110.没办法再呆了,下午就通知家人把我们接走了~老板扬言要告我们~请问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用承担违约的赔偿么?还有,他是否需要赔偿我们经济损失呢?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