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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因本人公积金贷款贷不出,故只好先领证,后以女方名义公积金贷款30万买房。 当时房子总价114万(含契税,中介费等) 期间,我父母共拿出包含首付及契税在内共计63万,并留有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显示从我父母账户转入56万元至女方账户) 女方共出资21万现金 公积金贷款30万名义上是女方一人贷,但年冲时由我们夫妻两人的公积金账号共同扣款,平时每月银行会扣除女方绑定还款账户的房贷,而我会每月以现金方式给女方一半的房贷还款额。 请问如果遇到离婚,房产讲如何分割? 房贷尚余23万元未还完,离婚后又该如何还贷?由谁还贷? 若不打官司庭下又可怎样有效调解? 问题有点多,十分感谢您的回答。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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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20:51: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