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事情
我们是一个商场里的商户,我们和商场签有合同,合同期是一年一签,我们到明年四月份就又是一年,我们的租金是一季一交,当时商场是给我们按的85%来收房租的,但我注意到,商场在合同里刻意没有提折扣的事情,合同里写的是原价,只是我们每季交的时候,他们会按照折扣来收。
10月24日,我们应该交下一季的租金了,但商场昨天临时说不给打折了,还按照原价收取,而且,还有人家不打折,还有的打折,我想问一下,一是我们的合同并没有到期,再一个是,他们交没有提前好久 来通知我们提到原价,他们这样临时决定是不是合理,我们好多商家只是按他们打的折扣来准备租金的,他们这样做,会让我们来不急准备不打折的钱。再有,商场以前有过先列,好象是重新装修满三年后,才会按原价收租金,我们这个区到明年四月才满2年,请问,他们的做法真的合不合理,在您百忙之中打扰到您了,不好意思 ,如有时间,谢谢答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