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有一个好姐姐,她的丈夫在本月的14号同她一起去贺喜一朋友新开业的小饭店,在吃饭当中桌上有一瓶白酒,姐姐的丈夫喝了一杯(二两半)嫌酒没劲(平时和60度的小烧)正好身后有一瓶泡酒他倒了一两喝了,大约半小时回家以后发现手脚发麻就去医院了。结果到医院以后窒息10分钟2次,通过电击才抢救过来。现在医药费已花5万多了,开酒店的朋友才支付了3500元。主治医师通知家属所需医药费大概在10万元左右还有后期治疗,大脑、肝脏、肾脏都有损害。请问律师开酒店的这位朋友法律责任占多少?医药费应支付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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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 该男子是本身不能喝酒 还是酒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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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了解现在的情形与喝酒有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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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