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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农村的,2007年由于考虑到父母年纪以高身体多病不能下田种地,就在场镇买了旧房开了茶馆维持生计。2008年地震房屋跨塌又重建了该房。当时卖方就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来2009年他本人补办了国有土地证,请问我本人可以办土地证吗?过户可以吗?过户还需要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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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09:09: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