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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天下班的时候骑电瓶车与一同向行驶的电瓶车相撞,一开始她在前面与一辆自行车并排行驶,我从左面超车的时候车把手与他的车把手碰在一起,她摔倒了,报了警。现在住院,说鼻腔里有淤血,眉骨骨折的,需要挂盐水,养一段时间,她现在在医院住着,昨天我去交警队录的口供,交警队说是等出院后再调解。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我要付多大的责任?大约百分之多少的责任?总不能全责吧

交通事故
2011-10-20 09:54: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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