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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丈夫对我们这20年的婚姻不作为,我们结婚于1991年2月(双方28岁),婚后双方两地分居1995年7月丈夫因夫妻关系调入马鞍山工作后这期间我俩经济上没有往来,他没有给过我一分钱,他调来时我给他里里外外买的衣服(800余),他调入后从没有尽心与我过日子,就这样丈夫的娘家分常年的,上半月下半月,上半年下半年,过节前,过节后,淡季旺季来来回回不间断的亲戚朋友,一发一发来看病的住医院的手术的得癌症死的,还有农村的各色各样人他的父母让我们出财力,物力,说一定要帮忙的等等,这20年来丈夫自私,只顾他的家人,我他们造房,购物等等,不顾我和孩子,我们2000年第一次卖房(二手)是我一人在娘家人跟前借的10万元现金,当时买时我说钱是我出的要写我的名字,他答应的很干脆,可是等房证过户到手后发现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且是私产),之后我一直要他跟我去添加我和孩子的名字,他总说是夫妻共同所有,这套房子生活费水电煤全在我的工资卡里扣,他基本不出钱过日子,后来他常年把他的家人放在我的小家,矛盾不断升级,我们开始闹离婚,他的钱用于他弟弟购新房136平米20余万,购干洗机,开第二个店(干炒货)等等,他对我和儿子没有耐心,把压力,和矛盾的气全发在儿子身上,找我儿子的错误动则打骂,和我,就是到处散布要和我离婚,我气分至极, 准备和他离婚,当时孩子小,说你们离婚我就离家出走,那时我们没有离,后来他决定买房子148平米,当时我不同意,但他保证说以后好好地和我们过日子,才同意我,但发现他没有钱买房子,我就问他,这么多年你的钱到那里去了,他说没有钱 我家里的所有开销都是我的,他只是他单位发卡在超市给添些物品,后来我们大吵一次,但还是把房给买下,在银行贷款30万元,在我的亲戚借的9万,公积金等等42万拿下,2009年搬进去,平时儿子开学就在旧房住,放假就住在新房,现在我们要离婚,儿子也能接受了,我们提到离婚,关于房产及赔偿的问题,不知怎么提,丈夫十多年来平均1年1万元给了他的娘家人及他弟弟的生意,对我和儿子,不顾我们的感受,造成今天的离婚,他应该是过错方,在财力上我们怎么公平分

民事相关
2011-10-20 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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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