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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8月份在都匀买了一套新房,交了首付后,剩余房款分为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听说农行贷款利率比较低,商贷在农行贷的款,上交资料都已齐全,之前农行也没有要求要交一个什么“ 税”还是什么的,直到10月份贷款还没下来,去问才知道还要交一个什么税,开始房开叫我们去交,但我觉得奇怪,好像没有听说过买房有这么一种税,去问银行,银行说不是叫业主交,是叫房开交,于是我回复房开这个税应由房开商交纳,但是房开商说没有必要交这个税,要么叫我转到建行贷款。但是我听说建行的贷款利率上调20%,为我利益着想我肯定不愿意。房开后来又问了农行,农行说这个税也可以不交,但是要等到他们银行资金有规模以后才能放贷,房开也同意等农行资金有规模以后再放贷,但可能要等到明年2012年以后才能放贷。问题是:我们合同上有注明业主应在9月份就应贷款完毕,否则会有违约,但经过这事以后,房开虽然口头同意延期放贷,这样有什么利弊吗?另外:现在如果贷款可以下来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按照现在的利率还贷20年,但是如果等到明年才放贷和还贷,到时候利率也许会上调,再按照以后的利率还贷20年,这种情况是现在贷款下来还贷划算还是以后利率上调贷款还贷划算(我有一个疑问:如果现在贷款没有下来,我就可以积攒部分钱,等到以后贷款下来我就可以一次性多还一些贷款,但是贷款年限也许就会减少,会存在违约吗,违约金怎么算呢?)。恳请回复!谢谢了!

证券投资
2011-10-19 21:59: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