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2008年6月结婚,12月生一子,一直以来感情都不和,我们都是打工的,没有固定工作,他是广东的 我是广西的 ,他是80年的 ,我是83年的,现在要离婚了 ,我门都想要孩子,我想知道我能不能获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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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有疑问可电询,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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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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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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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先,不成由法院结合双方的实际抚养情况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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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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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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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并争取小孩抚养权,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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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