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我家里有字据等父母百年后房产归我家,母故父在就因父在我家协议就无法律效益吗?就可随便推翻吗?当时是父母同意让家翻建,建后先让老俩居住,拆迁一点没我家的份额,国家拆迁应属情势变更,协议是否应提前履行?谢谢
-
您提及的字据属于遗嘱,遗嘱必须要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不可以提前履行。
尽管拆迁,但是在此基础上理应有拆迁款或回迁房,在父亲去世后这一部分您可以继承。
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您的母亲还在世,还不能完全执行遗嘱。
-
字据应当属于遗嘱性质,如果立遗嘱的未去世,遗嘱就不能开始,不存在提前履行的问题
-
“父母百年之后”,如果是由父母所立字据,那么应属遗嘱。遗嘱的生效是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条件的,既然老父健在,那么该“字据”还未生效,也就不存在提前履行的问题。该房产被拆迁,属于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被消灭,但同时产生了“替代物”(回迁房、拆迁款),除非老父生前另作安排,否则老人去世后该替代物仍由你继承。
如果老父另作安排,你也可以根据翻建房屋的事实主张财产权利。
-
你好,你说的应该是遗嘱,老人还在的话就不能按遗嘱来执行。
-
您好!您提及的字据属于遗嘱,遗嘱必须要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不可以提前履行。尽管拆迁,但是在此基础上理应有拆迁款或回迁房,在父亲去世后这一部分您可以继承。
-
您好:
要看细节;
-
您好!不可以。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