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5月份看中一二手房,随即付了定金,6月份付全了首付,合同中是9月底交房,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包括中介没经验,银行政策紧缩,老公在外地工作时间上不是特别便利等),房贷迟迟办不下来,9月底的时候跟房东签了新的合同补偿他一部分,可是现在快10月底了,又因为银行查到房子有违章搭建查封了,要撤销以后银行重新审查,我们已经被这房子搞得筋疲力尽,现在不想买了,合同上之前签得是违约金5万,但这个责任不应该由我们全部承担,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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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出售方违章搭建是他们有过错,当然你们予以确认则是另一回事。
其次,房贷未办成的原因主要看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你们是否有资质贷款以及可以贷款的额度,然后才是看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贷款未审批出来。
是否对方有责任具体要看双方的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建议你带好合同委托专业律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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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做过和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
如果确实是违章建筑,那么你们之间的签订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你们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还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你向他们支付的价款。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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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化属于不可抗力,你不用承担责任,卖房违章搭建,你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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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有违章搭建,说明卖家违约,房屋是不能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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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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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如果确实是违章建筑,那么你们之间的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无效。建议你带好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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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