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四月经人介绍认识老公,我是初中教师,老公小学教师,工资相当,老公家里定了我们现在住的房子,2007年5月我们结婚,老公家借我父母两万元交首付,2007年11月交清房款但至今未办房产证,婚后,发现老公夫妻生活不正常,可以说我跟单身一样,生活中矛盾越来越多,由于是二婚,不想再折腾2009年便抱养一女,抱养费是我出的,2011年我们合力买了车,价值五万左右,但现在老公除了跟我要钱就没别的事了,我想离婚,他不同意,请问我能离得了吗,财产如何分配,多久能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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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两万元首付算共同债务,房产、汽车都算共同财产,离婚时都应当平均分割和承担,抱养的孩子谁抚养,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房子谁要,就给另一方50%的房产价值,2万元债务各承担一半。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第一次法院会判决驳回起诉的。只能再等6个月后再起诉,第二次一般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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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法院如果判决离婚,那么财产是平均分割,孩子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孩子与那一方一起生活,而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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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