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北京户口。
2005年由父母出资首付在北京购买房产一套,到现在仍然在交房贷 (女方父母替交过15万房贷)。房产证已经拿到,为我个人名字,有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
2006年,本人结婚,
2007年,得一女儿。
2011年,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
妻子非北京户口。
请问,
1 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她非北京户口)?
2 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一并加女儿的名字 (北京户口)?
3 是否加了名字后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 如果发生离婚,此套房产该如何分割?
5 是否可以既加了她的的名字,又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