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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一下吧!我哥于2011。3.3.在厂内工作因突然发病并及时送往厂内医院进行抢救诊断心梗抢救无效死亡。并鉴定因工伤死亡。最近得道消息得知补偿金总计39万余元。我查了一下,与工伤死亡赔偿金新标准不符。因我哥留下的遗产(两幢房子,生前借我母亲卖房钱款共计70000元和朋友合伙买下一个期房).(于2011.10.15找我嫂子补下我哥生前债务的借条),在我哥去世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嫂子把所有的房子都更为我大侄儿名下。我没有父亲,现在我母亲(71岁)没有住房,现在只靠自己的那点工资来维持生活。还有个二哥,也在本厂上班,现在住的房子还是单位分的青年楼,就有一个室,公用卫生间的那种房子。我母亲根本依靠不上他。而我嫂子决定把所有的工伤费都要归自己所有。我担心我母亲以后怎么办,如果真有病有灾的的谁都靠不上了,我哥在世时一切都是依靠他,我家唯一的顶梁柱,我妈受了很大打击。我哥是从厂子里走的,厂里是不是应该负责赡养老人这块怎么解决应该给个说法。我哥是82年工龄基本工资好像是1500元。大概就是这样,你帮我看看怎么弄好。给我出出主意。谢谢!

继承
2011-10-17 13:22: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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