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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 昨天晚上10:40左右,我老婆与女儿在娄塘路过马路,没走斑马线,走到路中间时,被车速太快无法控制而倒地滑移的无牌摩托车撞倒(我家人在听到有摩托车来就已站在着不动了)。致使我老婆门牙撞裂,女儿头上撞地起包。驾驶者没有驾驶证。他的车好像是网上说的是48CC的轻便摩托车。后来我报了警,交警来后量了些数据为:行人过马路没有走斑马线,离斑马线有35米远。轻便摩托车倒地滑移,到撞倒人为9米多。 请教各位老师: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不但没有听取目击人的情况,我提出要求对驾驶者(上海人)进行测量是否有酒后驾车情况,交警未听取。最后交警说我们各负50%的责任。请问这个结果是否偏袒一方?我们如不服交警的这个判决结果(目前我们还没有签字,没看到判决书),我们需要怎么做? 2、实际责任:我的家人没走人行道,肇事者是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驾驶速度也很快(车倒地后滑出9米多撞到人)。我们各应负什么责任? 3、相关费用:我家人在警察到场后去医院做了些检查(到派出所做了登记),由此检查的费用应该由谁出?驾驶者衣服裤子磨破,膝盖表面划伤后也去了医院。他的这些费用由谁出?

交通事故
2011-10-21 23:26: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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